各自考办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自考办《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办理毕业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证时间
本次办理毕业证时间:2008年5月26日至6月6日(周末除外)。
二、办理毕业证的要求
1、本科专业(即专业代码是C开头)的学生,若其同时报读了该专业的基础科段、本科段,且同时获得办理毕业证条件的,可在本次办证时间内直接办理该专业的本科段毕业证(不能再获得基础科段的毕业证);如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的毕业证都想要的,只能在本次办证时间内先办理基础科段的毕业证,在下一次办理毕业证时才能办理本科段毕业证。
2、1995年12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暂行规定》一文中,“考试期间曾作弊或违纪被通报的,推迟至下一期办理毕业手续,随下一期毕业”这一条规定,不再执行。但2004年6月3日后被自治区自考委依据教育部18号令作出延迟毕业处理的,应按延迟后的时间办理。
3、本次毕业审核接纳《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的申请。具体方法见自治区自考办《关于申领〈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05]3号)。
4、各单位在5月23日前到我院自考办领取办理毕业证的有关材料。
5、毕业生到所属学院领取办证材料,并按规定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具体填写要求参照附件办证程序。
6、根据自治区自考办的要求,本次办证需用免冠蓝底照片,所有毕业生在院系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袋和材料袋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的单科合格证和填写好的有关材料到育才校区成教院二楼013号自考办公室照相(请不要穿与蓝色背景相近颜色的和无领无袖的衣服)。
7、办证需提供所有课程的单科合格证,如毕业生的单科合格证不全的,请各单位自行提供证明该考生成绩的成绩册复印件,统一加盖校自考办公章;如不能提供成绩册复印件的,则需要提供该课程及格试卷有成绩页面的复印件,统一加盖校自考办公章。
8、各单位整理复印试卷时间是6月3日。需要复印及格试卷的单位请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办复印,2004年起通过的课程只有单科合格证,没有试卷。
9、各单位交档案时间:6月10日。各办学单位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单位意见栏签署好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把所有办理毕业证所需的材料上交我院自考办。
三、收费
毕业证评审、办证费:31元;毕业证外壳:8元。
四、其他
毕业生在交毕业证办证材料的同时,必须把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的《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交来。
成人教育学院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广西师大自学考试助学班毕业证办理程序
为了方便学院和广大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档,从而延误毕业的事情发生。我们根据历次办证中所出现的问题拟定以下程序,作为我校办理自考毕业手续的指导。
一、表格的填写及要求:
1、应详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档案袋和材料袋。
“毕业生登记表”只要求详细填写“考生填写栏”和“本人简历”,市地、主考学校、毕业证号、身份证号及成绩栏等由学校考办统一打印。
“考生填写栏”里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应填写省市 + 县市,如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应填广西兴安,不要多填漏填。联系电话要正确填写以便及时联系;个人简历要从初中开始按时间次序填写。
“本人简历”要从初中开始按时间次序填写;
“单位(院系)意见”请各学院签字盖章。
2 、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袋及材料袋请考生本人用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请人代填。
3、“毕业生档案袋”袋面除了毕业证号、序号外要逐项填完,不要遗漏,其中助学院校填:广西师范大学。档案袋里除有毕业生登记表外,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档案袋里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
4、“材料袋”袋面的申报单位填:广西师范大学。袋内装所有的单科合格证,无单科合格证的则需有成绩册或及格试卷复印件,如有信息更正的,要有信息更正表。
二、更改过姓名的考生,要出具当地派出所的更改姓名的证明。
三、到校自考办照完相后,需把所有的材料交回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校自考办。
特别提醒:
本科生考完后(或还差2门就考完的)必需在5月底或11月底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贴好照片,经过论文答辩取得毕业考核的成绩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